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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三项措施强化救灾款物的管理
时间:2008-8-26 作者:办公室
 
    近日,县委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成立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,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,推动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。
    一、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纪委、县监察局和县审计局的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。
    二、强化审计监察。县审计局和县监察局密切配合,积极做好救灾款物的动态审计和监察工作。县审计局对救灾款物的筹集、管理、划拨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,在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,监察部门要采取措施,责令其整改予以纠正,在监管中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管理制度。
    三、强化对外公开。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募集、管理、划拨的全过程,通过民政网、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,积极主动定期公开救灾捐赠款物的来源、数量、种类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,切实做到公开、透明原则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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