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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委办(2007)65号(关于继续开展“爱心献功臣行动”实施帮扶结对工作的通知)
时间:2008-7-22 作者:办公室
 

各镇党委、政府,县级机关各部门,县属各单位:
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我县自一九九九年起在全县开展了“爱心献功臣行动”,实施帮扶结对工作。八年来,在全县各镇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“爱心献功臣行动”取得了可喜成果,原全县重点优抚对象通过帮扶结对,目前“住房难、生活难”矛盾基本上得到了解决,“医疗难”矛盾有所缓解。

今年是建军80周年,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,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“三难问题”,根据目前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“爱心献功臣行动”,并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结对情况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确定的50户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与县级部门结对安排印发给你们(详见附件)。

各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从讲政治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高度,本着优抚对象缺什么帮什么的原则,从精神、物质等方面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献爱心活动。在加强日常帮扶的同时,重点在每年“八一”和春节前夕进行走访慰问活动。同时,将帮扶结对送温暖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每年的3月、9月底前书面报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县民政局),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、各单位在“春节”、“八一”前夕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帮扶结对送温暖情况,在《海盐县双拥工作简报》上予以通报。

 

附件:海盐县“爱心献功臣行动”县级部门与重点优抚对象帮扶结对安排表

 

 

 

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07716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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