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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乡镇、先进个人的公示
时间:2007-4-25 作者:民政局
 

    根据省厅通知精神,经局班子会议研究、市民政局同意,拟推荐我县于城镇为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乡镇、百步镇民政助理员陆海良同志为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,现予公示,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。有关事项如下:
    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。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县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    2、要求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    3、公示时间。4月24日——4月28日。
    4、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。
   联系处室:县民政局纪检室;
   电话:6110182;
   地址:武原镇新桥北路170号;
   邮编:314300。

海盐县民政局
2007年4月24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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